标题 | 广东佛山市人口计生局2012年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市府办《印发佛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0〕35号),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方案报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科技服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熟悉医学管理工作、具备相关医疗科技管理能力,有较高的公文写作水平,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 (二)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35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2年5月15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市直机关单位工雇用人员工作义务。 (四)责任意识强,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诚实、勤奋,有责任心。 (五)热爱人口计生工作。 三、专业技术雇员管理及薪酬 参照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进行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雇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聘。薪酬待遇执行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标准,为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工资一级一档,基本薪酬:7000元/月,试用期薪金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6月10日(周六、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403),咨询联系电话:0757—83334699,83390512。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三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1、笔试:考查应试者对公文写作、相关医学知识、人口计生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面试:依笔试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雇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批准雇用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与确定的雇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雇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2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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