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安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有效预防、减少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广安市公安局决定在城区设置4个治安交管警务平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80名(临聘人员,限男性)。经资格审查、面试合格者按程序与广安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受到任何处分; (二)身高166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治安交通巡逻等工作的疾病;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20周岁-35周岁(1992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8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8点)。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青莲西路176号(广安市文体局对面)。 (三)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两张,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三日内提交《广安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面试及政审合格后,市公安局将组织上岗培训,试用期二个月。 四、有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月工资1400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招聘人员的具体待遇,以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0826-2226668 0826-2396351 0826-2360567 特此公告 附件一:《广安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二:《广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政审登记表》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来源于广安人事信息网,最近更新:4月24号。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相关附件.doc”的文件。《相关附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广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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