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批准,顺德区殡仪馆现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0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愿意履行殡仪员工义务;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四)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排名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hrss.shunde.gov.cn,下同)公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决定。 (四)录用。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月薪标准的80%计发。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殡仪馆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金桔咀区殡仪馆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从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hrss.shunde.gov.cn)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殡仪馆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如有)、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恕不退回。 (四)注意事项: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考不设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757-22290689,向先生。 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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