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古蔺县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选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核工作公告 | ||||||||||||||||||
内容 | 按照《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体检及考核人员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安排 体检人员于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古蔺县卫生局底楼集中。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寸标准近照1张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3.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体检费自理(240元左右)。 5.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逾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往届毕业生在4月27日17:00前,携现实表现材料及档案到古蔺县卫生局人事股,由县卫生局进行考察考核。 2.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 (2)近五年表现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工作学习情况); (3)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并附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本人有无违规生育行为,并附上户籍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3.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应在7月31日前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及要求同上)到古蔺县卫生局人事股,由县卫生局进行考察考核。 4.逾期不按时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7233229(人社局)7205613(卫生局) 递补体检人员名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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