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内容 | 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是省卫生厅直属的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卫生系统在职人员的培训、考试、交流和职称考评管理等提供服务与咨询。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研究,2012年我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共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8、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5月11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5月3日-5月9日,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 (2)现场确认报名:2012年5月9日-5月11日,通过网上报名后,申报人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人事人才科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办公地点: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人事人才科(贵阳市花溪大水沟大职路原职业病院内,距省民族学院北大门150米),电话(0851)3617522。 未在网上报名但需要现场报名的,需填写、打印《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均需用A4纸复印):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或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签章;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5月28至29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人事人才科领取准考证。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 1、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2012年5月31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考试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单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浏览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进入综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3、综合技能考核(占总成绩20%) 进入面试的考生均参加综合技能考核。管理岗位考核内容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内容;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带教水平及合作能力、计算机技能操作等方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综合技能考核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技能考核成绩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技能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应试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五)体检 总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截止2012年8月30日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反映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省卫干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联系电话:0851-3617522、3617566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商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下载并填写《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及有关简历材料发至“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邮箱gzswgx@163.com。 2012年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公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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