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南州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贵阳站)简章 |
内容 | 为充实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为实现罗甸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我县计划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共372人。为确保引人引智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高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2年计划到省内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72名。其中:罗甸县教育系统147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5名,具体职位见《罗甸县201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对于报考特殊专业或具有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起至1994年5月1日,含当日)。 3、报考罗甸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报考罗甸县教育系统其它教师职位的考生在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条件下且须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职位表)。 4、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2)截止报名开始当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与正式聘用时间均以下文时间为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六、考试 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内容: ①教育类岗位以外的岗位,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合卷,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卷,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3日(星期天)14:30。 笔试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河滨公园旁)。 如遇某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3:1依次确定,达不到3:1比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面试开考比例,面试(试教)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试教)满分100分,报考教育类的考生面试采取试教方式,其他的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试教)时间:待定。 面试(试教)地点:待定。 (三)其他 1、笔试、面试不发放准考证,考生务必于考试当日提前1小时到笔试考场集中,不按时到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在笔试、面试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相关有效合法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①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②报考教育岗位以外的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遇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试教)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由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在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公开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往届考生考核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应届考生考核主要以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从招聘工作组中抽人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韦超:13765493442 监督电话:0854-7611105(罗甸县监察局) 2012年黔南州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2012年黔南州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罗甸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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