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 容 |
工作部门 |
资产设备处(摄影工作室) |
职位名称及编号 |
教辅人员(F2012003) |
需求人数 |
1 人 |
工作地址 |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
任职条件 |
1、摄影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有较强的影像创作能力和一定的教学辅助经验,能协助任课老师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2、熟悉摄影棚、暗房的各种设备使用和维护,熟练操作和维护各种摄影、摄像设备。 3、具有良好的影像数码后期制作能力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维护苹果电脑。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摄影实验室因课程需要晚上加班,需服从安排。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岗位职责 |
1、遵守和贯彻学校和摄影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摄影实验室管理。包括摄影实验室使用、实验室安全、摄影棚使用、摄影棚电脑室使用、暗房操作等。 3、做好器材保管工作。器材接收、借出、归还要清点登记,确保器材的完好、完整、安全;定期检查器材。 4、按照摄影实验室设备借还制度,做好设备借还工作。 5、负责定期检查电脑房电脑、网络系统,查杀病毒,严防黑客程序。定期检测其有关设置及安全、爱护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6、负责保持摄影棚内清洁卫生,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注意摄影棚防火、防盗,控制环境温度,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上课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学生学习过程的具体操作指导,并协助任课老师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8、负责影像设备的一般维护及在必要时联系厂家维修。 9、完成部门和任课老师交给的其它的相关工作。 |
薪酬范围(每月) |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学院同类岗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酬水平,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
应聘者须提供资料 |
1、请填写《应聘非固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正式录用时应提供:失业证、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事实记录证明(原件)(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本人近照4张(证件相,彩色、黑白均可)。 |
资料提供方式 |
邮寄个人简历:邮寄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行政楼520资产设备处。邮编:510006 电话:39362116 |
招聘有效期 |
2012年6月8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