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红塔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拟面向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系红塔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年龄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红塔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查检 |
3人 |
40岁以下 |
男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 —5月25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察调动 1、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回避等情况,由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选调建议。 2、经考察后确定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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