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健康教育所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 |||||||||||||||||||||||||
内容 | 广州市健康教育所是市卫生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广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社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市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及疾病相关的倾向因素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对全市健康教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承担健康教育的科研和信息交流等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2012年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资格条件等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应聘者需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学历、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西汇景路92号广州市健康教育所八楼会议室报名(外地考生可将个人资料邮寄到广州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以邮局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0-86348567 86347660 (三)提交资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健康教育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3、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在面试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各专业考试报名人数少于3人,不开考。 1、考试的内容: 实际工作能力(业务能力、工作技能)、本专业相关知识以及综合素质。 2、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通知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卫生信息网、广州市健康教育网上发布。 (3)面试:包括实践能力考核和面谈两部分。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考生放弃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实际操作水平、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先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再集中进行面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60分,其中实践能力考核占60%,面谈占40%。 (4)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5)笔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6)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健康教育所八楼会议室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考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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