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办公室招聘经济社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海珠区经济社会研究中心是海珠区政府办公室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就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问题以及当前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区政府交办的重点课题调研。为充实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海珠区政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珠区经济社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海珠区经济社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至6月13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电话:84232050。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珠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海珠区经济社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缴费:成功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报名同时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4)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22日(星期五)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情况。考核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和管理 考试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制度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海珠区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海珠区经济社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海珠区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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