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东南州三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展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中共三穗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共11个) 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县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副科级)1名 县民族高级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三穗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副科级)1名 县电视台台长(副科级)1名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书记(副科级)1名 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副科级)1名 二、选拔对象及范围 1、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县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三穗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书记、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共8个职位向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含上级垂直管理部门)中在职在岗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干部进行选拔。 2、三穗县民族高级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县电视台台长共3个职位面向全州各级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含上级垂直管理部门)中在职在岗符合选拔职位条件、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干部进行选拔。 三、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三年以上工作年限(2009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p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6、计算年龄和工龄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5月31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p(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p(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p(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之一的。 (5)有政治、经济及其他问题的。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下发文件,并将选拔职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在三穗电视台、三穗县人民政府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ss.gov.cn、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dn.gov.cn)。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凡报考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人员必须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位于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三楼公选办)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报名人员可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了解公开选拔详情,下载并填写《三穗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条件和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5比例方能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选拔。报名人员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如报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要如实提供自己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其中: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组长、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书记2个职位只测试《公共科目》,按百分制计为笔试总成绩;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县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县民族高级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三穗中学副校长、三穗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县电视台台长9个职位需测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县公选办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选拔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 3、体检 考试结束,按参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同一选拔职位参考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如某一职位参加体检人员都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选拔,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不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三穗县公选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理。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县委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选拔。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其他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通过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三穗县电视台等媒体和其他形式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p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穗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522855、4521079 监督电话:0855—4522050(县纪委) 2012年黔东南州三穗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中共三穗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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