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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山东职业学院(前身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和特色的高职院校,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学院新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东部,毗邻济南高新产业区和工业基地,占地面积1209亩,校舍面积34.79万平方米。建校至今60年,学院具备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雄厚的师资队伍、高超的办学水平和优良的社会声誉。现有10个教学系部,4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2万余人。
    为谋学院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关于201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文件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根据学院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名,其中中级10人,初级1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规;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功底,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确保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心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ss.gov.cn/cm/)、山东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sdp.edu.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对于在外地工作,确实不便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以前(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原件需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15日16:00(限工作日)。教师16、17、18、19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6月22日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山东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携带材料包括:在职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上述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同时提交《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2、报名查询
    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6月16日至6月19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6月19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教师10、11、12、13、14、15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16、17、18、19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教师10、11、12、13、14、15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10天内,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与学院联系,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有关事宜。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岗位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测评应聘者与应聘职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基本情况。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教师16、17、18、19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教师16、17、18、19岗位的人员,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聘期为8年,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聘期为3年。
    八、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对于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按校内规定另外还享受安家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eb2.sdp.edu.cn/rsc/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楼319室)。
    邮编:250104。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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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