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乐山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12年拟招聘1名应往届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2年乐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方式 1.联系时间及方式:应聘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将本人自荐材料(含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科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明本人爱好特长)寄、送(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至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陈学才先生收(电话:0833-2118723)。 2.考核方式:通过试讲、政审,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直接考核确定。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再上报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审批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2012年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直接考核招聘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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