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 ||||||||||||||||||||||||||||||||||||||||||||||||||||||||||||||||||||
内容 |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是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 一、拟招聘人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15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岗位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但聘任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4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上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需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行政管理岗位(2人) 1、拟聘岗位、人数、要求
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2年6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在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以及小一寸证件相3张。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1号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日。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www.gzjg.net),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请。 5、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三)面试 1、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除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外,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2012年7月8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含现场提问)占60%,面谈占40%; (2)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含实操)占60%,面谈占40%; (3)行政管理岗位,包括实操(含笔试)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含笔试)占60%,面谈占40%; 3、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进行聘用,学校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确定新的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所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联系人: 郑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54484,020-36254716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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