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潮州市质监局机关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计划 (一)用工方式。受聘人员按“劳务派遣”方式同劳动服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由劳动服务部门派往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共招聘5名,其中办公室2名、监察室(党委办)1名、特设科1名、法规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质监工作,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符合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6、潮州户籍、年龄30周岁以内。 (二)具体条件 办公室岗位:性别不限;文秘或行政管理专业1名,专业不限1名;取得C1以上汽车驾驶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机关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 监察室(党委办)岗位:性别不限;文秘专业;熟悉word办公软件操作。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文字资料工作。 特设科岗位:性别不限;专业不限;熟悉word办公软件操作。工作内容:主要从事电脑数据录入、资料整理、文档管理等工作。 法规科岗位:性别不限;法律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文字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实操及面试方式进行。⑴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对应聘人员进行《行政能力测试》。⑵实操及面试。同一岗位笔试前三名进入实操、面试;应聘人员少于三名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实操、面试。 (二)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实操及面试成绩各占30%比例计算个人应聘总成绩。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由用工单位组织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按不同学历发给基本工资,其中本科学历1030元/月、大专学历1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除基本工资外,增加岗位工资200元/月,季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发给奖金300元/季。受聘人员同时享受用工单位临时人员社保医保、节日等有关福利待遇,具体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潮州市质监局临时人员招聘登记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现有工作单位人员参加应聘的,须经工作单位同意。 (三)受聘人员住宿自理,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邮箱:czzjjrjk@163.com。 联系单位: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768-2801669。 2012年6月6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