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
内容 | 广东实验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中国首批国际生态学校。学校初中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高中校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 为了做好我校后勤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司机,有关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司机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程序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 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 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部队复员军人优先考虑。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3)持A2牌或以上驾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技能)及以上。 (4)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并熟悉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面试、考试。 (三)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技能操作,主要内容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笔试成绩总分50分,技能操作成绩总分50分,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按照考核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要求,省实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遵守学校车辆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提高车辆使用率。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七、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至27日 1.有意者寄如下资料: (1)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复印件)和简历表。 (2)近期全身免冠照片一张。 (3)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2.未被录取者资料恕不退回。 3.信封左下角注明“司机”。 通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75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广东实验中学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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