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正科级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等相关文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部(九级职员)3名; 实训管理部(九级职员)3名; 项目开发部(九级职员)2名; 校企合作部(九级职员)3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基本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布与报名 1、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gang.gov.cn)公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6月13号至6月26号(十个工作日)。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上述网站,在相应人事公告下载、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发至以下信箱,并传真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等)。 电子邮箱:2452479663@qq.com 联系人:孙宏艳 联系电话:82112099传真电话:82112125 监督电话:82509359 3、报名时间:6月27号至6月29号(三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初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报名材料,送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网上公布名单,并通知考试时间。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于笔试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名单。 面试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领导小组可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实训管理部3个岗位的面试由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构成,其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其余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考官组成由领导小组决定,人数不少于5名。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后在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领导小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及福利待遇 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如公示无异议则可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相关职员聘用手续,待遇按我区相关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招聘公告发布后,后续信息只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www.luogang.gov.cn)。 3、考生报考专业应按照本方案所附专业目录及其代码进行报考,本局对考务有关问题制作报考指南附后。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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