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昆明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人员1名,现将选调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教师,报考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或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信息港和昆明教育人才网等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7月2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人民中路66号) 东楼六楼人事室 3.报名咨询电话:钟老师0871-3647091 李老师0871-3616414 4.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本公告3个附件材料(《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一份、《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单位证明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写清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经资格审查,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7月4日至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东楼六楼人事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主要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演讲说课、专业技能展示进行考核,演讲说课分值占40%,专业技能展示分值占60%。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信息港、昆明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携带准考证到选调单位登记查分。 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与面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信息港和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或代表参与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咨询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3135506 0871-3616414 监督电话: 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317541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0871-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 3.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单位证明表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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