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需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名,从事执法船船员工作。鉴于招聘岗位的特殊性,经请示区人事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㈠、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愿意履行雇员义务,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㈢、户籍不限,男性,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61年6月18日后出生)。 ㈣、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6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至5:00时。 报名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凤翔工业区成业路2号交通综合楼二楼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直属执法分局执法二科 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详见附件)一式一份,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名结束后于2012年6月29日到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直属执法分局领取准考证。 ㈡、实操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包括实操和量化标准测试,分别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实操占60%,量化标准测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㈢、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㈣、公布聘用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由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拟定入选对象,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雇员的待遇和管理 ㈠、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普通雇员的助理岗位等级。雇员的薪金按《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顺组发〔2012〕4号)文件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㈡、经区组织部批准雇用后,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与受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咨询电话:22380796、22832621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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