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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速录员15名;协警员7名(男);驾驶员1名(男)。 二、招考方法:在“花乡沭阳”网站、宿迁日报和沭阳县电视台公开招考。 三、报考条件: (一)速录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学历。 3、电脑打字录入熟练。 4、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二)协警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2米以上。 4、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退伍军人优先。 6、户籍不限。 (三)驾驶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 4、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 5、无违规违章记录。 6、户籍不限。 四、报考方法: 1、报名时间:协警员、驾驶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日至6日;速录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7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报名费50元。 五、考试及录取方式: 1、速录员 笔试占30%;面试占30%;电脑速录考核占40%(电脑速录最低速度为70字/分钟)。 2、协警员 应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10米×4往返跑≤13"4 (2)1000米跑≤4'35" (3)引体向上≥8个 3、驾驶员: 笔试占50%;面试占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被录用者实行聘用试用期限,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800元。试用期结束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1000元以上。 咨询电话:(0527)83519163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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