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招聘学生处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招聘岗位 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副科长。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了解和熟悉学生工作的特点,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应聘的专职管理人员需任九级(含九级)以上职员满2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学生处综合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A114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8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A114室(学生处综合管理科) 联 系 人:茹春平 联系电话:020-39332222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 注:《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来源于中山大学网,最近更新6月29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doc”的文件。《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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