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试讲、技能考核、体检等工作程序,拟聘用黄怡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2年7月2日-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大学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一、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岗位 |
1 |
黄怡 |
男 |
芭蕾舞教师 | 二、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广州大学人事处 电话:39366251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39366041 地址: 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A109信箱 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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