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试教方式 试教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二、试教内容 考生就所报职位专业的课本章节内容进行试讲,即:报考初中学科的试讲初中段相应学科课本的章节内容,报考小学学科的试讲小学段相应学科课本的章节内容,报考幼儿专业的试讲幼儿园课程内容。 三、评分标准及分值权重 本次试教教学内容占30%;教学能力占30%;考生的语言表达、组织方法占20%;考生的仪表教态占20%。
评价项目 |
评 价 标 准 |
满分 |
优 |
良 |
中 |
差 |
教学内容 |
符合大纲要求,内容充实,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注重信息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严密条理清楚,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
30分 |
26-30 |
21-25 |
16-20 |
0-15 |
教学能力 |
运用普通话讲课,语言准确、清晰、简洁、生动,教学熟练,举例和联系实际内容得当,各环节连贯,进展流畅,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 |
30分 |
26-30 |
21-25 |
16-20 |
0-15 |
组织与 方法 |
教学方法与手段选择适当,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时间分配及安排合理。 |
20分 |
16-20 |
11-15 |
6-10 |
0-5 |
态度和 仪表 |
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得体,展现师表形象。 |
20分 |
16-20 |
11-15 |
6-10 |
0-5 | 按照《贵州省长顺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本次参加试教考生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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