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市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市社保局工作人员4名; 3、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1名; 4、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5、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 6、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专业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 (四)具体职位要求。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3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地此: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十楼(1008室),联系电话:0830-311688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过少,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为期一周的见习考查。根据考察情况,由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转任(聘用)手续。 联系人:黄丹军、曾锐 联系电话:0830-3116881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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