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实验中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组织审定等程序,拟聘用高振国同志为我校工勤人员(司机),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业资格 |
拟录用岗位 |
1 |
高振国 |
男 |
本科 |
工勤技能四级 |
司机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实验中学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6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实验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 邮政编码:510375 联系电话:020-83889168 联系人:刘春霞 广东实验中学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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