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甘孜州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内容 |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及《关于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人数及调减名额公告》,经笔试和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不加试《藏语文》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30%,《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50%,面试占20%; 加试《藏语文》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30%,《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40%,加试《藏语文》占10%,面试占20%; 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25%,《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30%,《藏语文》占25%,面试占20%。 二、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本次考试共确定986名考生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详见《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进入体检人员如因考取公务员等原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或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联系,以便尽快安排递补。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 2012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其中体检编号1—191号的考生于7月20日(周五)体检;192—386号的考生于7月21日(周六)体检;387号—594号的考生于7月22日(周日)体检;595号—799号的考生于7月23日(周一)体检;800号—986号的考生于7月24日(周二)体检。 (三)体检地点:康定县人民医院(地址:康定县南郊榆林新区2号路,联系电话:0836-2811445、2827320),公交1路、公交2路均可直达。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必备材料 1、公民身份证原件; 2、《体检通知单》原件; 3、《准考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六)体检需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9:00前到达康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为确保体检数据的准确、有效,体检前一周忌酒、不剧烈运动及熬夜,体检前一晚禁食油腻食物。 4、体检当日早晨不能进食和饮水,化验抽血和B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餐。 5、为保证体检结果真实客观,体检项目有异常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接到体检医院电话通知的3日内,务必由本人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请确保《体检表》填写电话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考聘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编码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四、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单》 凡进入体检人员,分别于2012年7月18日—20日,携带本人一寸、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各一张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单》。具体安排如下: 7月20日及7月21日体检的,于7月18日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单》; 7月22日及7月23日体检的,于7月19日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单》; 7月24日体检的,于7月20日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单》。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附件:《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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