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
内容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岗位类别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代表综合类,B代表卫生类,C代表教育类。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须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8、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9:00—11:30; 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9、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审核确认后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0、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怎样办理加分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2012年8月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办理缓派的可不提供)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11、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应聘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14、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5、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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