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浮罗定市2012年公开招聘水利工程管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以及《罗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罗府〔2011〕20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罗定市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1.招聘单位及岗位:本次招聘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22名,具体为:金银河水库工程管理处5名,罗光水库工程管理处2名,山垌水库工程管理处1名,湘垌水库工程管理处3名,引太工程管理处8名,引沙工程管理处2名,引泗工程管理处1名。 2.报考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具有为罗定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罗定市户籍; ⑷中专(中职、中技)及以上学历,并且专业范围为:水文、水工、电工、电气、机电、机械、土木工程、通信与信息专业(含计算机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或具备一年以上基层水利、水电工作经历者(需有单位证明及社保缴费凭据),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也可报考。 ⑸身体健康。 以上岗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规定和相关薪酬待遇 ㈠报考岗位规定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或面试、考核、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如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且出具证明方可报考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的岗位,招录后即按所报考的单位岗位对口聘用。 4.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㈡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初次聘期五年(含一年试用期),在聘期间享受我市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监督。 四、组织领导及招聘原则 ㈠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副书记陈定三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廖云,副市长何文通、梁国健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和招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㈡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五、招聘办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智力市场(罗定国际酒店往广州方向右边),电话:0766-3812399。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2届应届毕业生用《就业推荐表》代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时按有关规定交考务费100元。 4.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8月9-10日到市人才智力市场领取准考证。 6.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公开招聘职数1:3的要求时,是否可以开考,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7.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㈡笔试 1.笔试形式:集中统一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政治法律常识、文学常识、历史地理常识、时政热点等)。 (1)笔试、面试试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的接送、阅卷均全封闭状态下进行,并由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监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等单位统一组织,监考人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抽调。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㈢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符合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名额1:3的要求时,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围面试的比例和人数)。 2.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从事招聘职位业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形式。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通过差额抽签形式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名考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之和除以5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题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送至考生。 4.面试的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等单位统一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5.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招聘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报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审定。 ㈤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总成绩并列者,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政审组,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㈥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如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对象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㈦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和投诉电话 公布方式:分别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827943(罗定市水务局)。 ㈧本方案由罗定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定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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