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安排及相关规定,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招考雇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雇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7月30日—8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向龙岗区委组织部(地址: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28909791 〈上班时间〉)或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电话:28958528〈上班时间〉)。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以示负责。受理单位对反映人情况将严格保密。 附件:2012年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拟雇用人员名单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