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拥有50多年辉煌历史的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广州市,占地300多亩,设沙河、花都两个校区,在校学生5000多人,教职工300多人。学校教学与实验实训设备先进,生活设施完备,师资力量强。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校医等岗位14个,具体招聘信息见附件1及附件2。 三、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其中,应届毕业生,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分别聘用为专业技术岗十级、十一级。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单位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14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教师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年龄要求见附件1具体条件,时间截止计算到2012年1月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户籍者报名应聘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2年8月17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兴华直街338号省贸易学校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510507”,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于2012年8月20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并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 2012年9月20日上午8:30分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由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gdsmy.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226810陈老师(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七、本公告由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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