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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拔公立医院院长副院长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进医院管理优秀人才,提升重庆北部新区公立医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干部任用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两所公立医院(医院简介见附件)的院长、业务副院长。
    一、选任职位(4个)
    (一)重庆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1名,业务副院长1名;
    (二)重庆北部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1名,业务副院长1名。
    二、选任范围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三、资格条件
    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医院院长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2.有3年以上医院管理经验,或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担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48周岁以下,有医药卫生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担任过院长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业务副院长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2.从事医院临床一线工作10年以上,并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担任过业务科室负责人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医学硕士学位或医药卫生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任职年限、专业资格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2年7月31日止。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选: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医院领导职务的。
    五、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重庆北部新区通过相关媒体面向全国发布公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传真、邮寄资料、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18:00(函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名地点:重庆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413室;邮政编码:401122;咨询电话:(023)67308498。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任职文件(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需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近三年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填写一式两份《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拔公立医院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重庆主城区外报名者可委托他人代报、函报,《报名登记表》可从重庆北部新区网站人事信息栏下载,网址http://www.cnnz.gov.cn/。按要求填写后,随同报名所需证件资料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发至重庆北部新区组织部(地址为上述报名地点)。
    (三)资格初审
    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拔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初审资格合格者,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重庆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在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共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综合卷),考试内容参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包括医药卫生、医院管理等方面内容。笔试将委托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重庆北部新区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2年9月9日9:00-11:30。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4: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由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拔任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若审查证件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2009年9月修订)命题,试题从全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重庆分题库中提取,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任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考官在重庆市领导干部面试考官库中抽选(共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3名,外聘专家3名)。
    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9:00-11:30。
    (七)体检
    应试者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执行。
    体检时间:2012年9月17日8:00-11:30。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重庆北部新区组织部会同北部新区社发局、监察室共同考察。
    (九)确定拟任人选
    重庆北部新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对象总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十)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采取张榜和在重庆北部新区公众信息网“人事信息栏”上公告的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公示发现并调查核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重庆北部新区党工委会议可在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递补人选进入公示程序。若重庆北部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再递补,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十一)试任
    通过公选任职的人员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在北部新区卫生系统安排工作。对不具备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拟任人选,一经任用,由北部新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重庆北部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7465635。
    七、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任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重庆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简介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5日
    附件: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拔公立医疗机构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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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北部新区公开选拔公立医疗机构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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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3: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