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南京市江宁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的公告 | |||||||||||||||||||||||||||||||||||||||
内容 | 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教育局计划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科需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报名人员登陆南京市江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照常进行)。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608办公室(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8号致远大厦)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荣誉成果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拟定人选。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5.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四、相关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总额1800元,依法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五项保险。 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不低于一万元,按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经考核后发放。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5-52284692,025-5228169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2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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