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镇沅县2012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 |||||||||||||||||||||||||||||||||||||||||||||||||||||||||||||||||||||||||||
内容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12年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对工勤人员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普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普人发〔2008〕57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报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2012年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5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未就业的毕业生,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A2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镇沅户籍,外地迁入户籍需满1年以上(2011年8月1日前迁入)。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驾驶员岗位需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救护车驾驶员岗位需取得准驾车型B1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且具有连续驾驶3年以上驾驶经历(2009年8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近三年内无肇事记录,最近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5分。 炊事员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双眼裸眼视力5.0及以上(炊事员岗位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2012年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镇沅县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镇沅信息网(http://www.pezy.gov.cn/Html/Index.html)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yn.gov.cn/canton_model2/default.aspx?departmentid=2290) 三、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四家联合审查。 教育局:审核学历; 公安局:审核户口、年龄、驾驶证,并出示近三年无肇事记录的证明; 卫生局:审核视力及身体状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资格复审,组织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定岗报名,报名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和电话报名等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1日。 3、报名地点:镇沅县劳动就业局二楼会议室。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户口簿》、(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3张; (3)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肇事记录的证明原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2012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费50元/人。 四、考试、计分办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驾驶员、救护车驾驶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交通法规知识高者进入技能测试。炊事员岗位不进行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部分语文、数学(50分) 2、交通法规知识(烹饪知识)(50分) 3、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012年9月28日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9月25日至27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领取。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以业务技能为主,主要考察招考岗位需具备的技能技术水平。 2、技能测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驾驶员、救护车驾驶员岗位总成绩=(初中部分语文、数学+交通法规知识)X50%+技能测试成绩X50%。 炊事员岗位总成绩=初中部分语文、数学+烹饪知识。 五、体检和政审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若成绩并列时,技能测试(烹饪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信息网和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组织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况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禁止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考试。 2、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879-5811221。 附件查看:2012年镇沅县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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