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廉江市2012年选调城区小学教师的公告》第一项“报考对象及条件”第二小项规定:“国家承认的中师以上学历,具备小学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小学在职公办教师。”经研究决定变更为:“国家承认的中师以上学历,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即不再限制专业,其他条件不变。报名时间由原来的“2012年8月2日至3日”变更为“2012年8月2日至4日”,即延长一天,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5时30分。原已报考的专业需要更改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更改,逾期责任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5日,地点不变。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 江 市 教 育 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