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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廉江市未成年人宣传与教育中心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2、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汽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二)资格条件 1、报考管理岗位的,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法学专业或警察学校毕业,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政法工作经验。 2、报考工勤岗位的,要求中专(中技)以上学历,男性,2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汽车三年以上经验。 3、报考者要求廉江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2日 2、报名地点: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廉江市廉江大道南),联系电话:0759-6522002或6522028。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度均采用满分100分制。 1、笔试:内容包含行政管理、法律和报考职位相关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人数少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计算的面试人数时,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录取。 3、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廉江人事网上公布。 (三)体检、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广东省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2、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廉江人事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提出意见。 2、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廉江人事网:ljrs.lianjiang.gov.cn 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