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昭通市彝良县2012年城区学校考试选调教师公告第一号 | ||||||||||||||||||||||||||||||||||||||||||||||||||||||||||||||||||||||||||||||||||||||||||||||||||||||||||||||
内容 | 为进一步调整我县中小学师资布局,改善师资结构,努力提高现有师资使用效率,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部分教师充实城区学校。现将考试选调方式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控制与实际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试用期考核的原则,考录合格者于2012年秋季学期到岗开始教学工作,试用一个学期(县外教师直接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于2013年2月前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 三、考试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彝良县第一中学招聘岗位在昭通市范围内公开招考,其他学校招聘岗位在彝良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进行。参加此次选调的教师必须是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按照本人工资关系确定其属于幼儿教师、小学教师或者是中学教师),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二)学历和资格: 1、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高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本人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 四、考试选调岗位设置(见下表)
五、考试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扩招及人员需求实际,确定选调岗位计划、选调对象、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事项,统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本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设岗学校负责组织,各学校按照教育局公告要求和用人需要,制定选调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联合组织考试,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类学校统一试题。 (三)选调方式:报名时各校可以根据用人需要进行面试,合格者准予报名参加笔试,也可直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按1:1.5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岗位数。 (四)录取: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 (五)各设岗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选调公告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程序组织实施。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后,报县教育局备案,由教育局审核后,报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时间安排: 2012年8月8日发布公告,8月14日至15完成报名,8月17日统一笔试, 8月19日前完成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教师持所在学校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和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报名、面试(各学校要面试的必须在笔试前面试,具体方案由各学校制定)。 (二)各考试选调学校报名时,要收好相关证件,对不按考试选调要求报名,或者提供虚假证件、虚假证明的教师,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准参加教师考试选调考试。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证明的校长、经办人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试用一个学期考核合格后,于2013年2月底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被录取人员的职称聘任问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调工作将在纪检监察、人事和保密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之下进行,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六)有疑问者,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七)未尽事宜由彝良县2012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考选调领导组研究后另行公告。此公告由彝良县2012年城区学校教师考试选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彝良县2012年 城区学校教师招考选调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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