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教龄量化分:第11年起每年计0.5分,最高分计2.5分。 (2)学历量化分:大专学历计1分,本科以上计2.5分,研究生学历计4分。 (3)职称量化分:小学一级(中教二级)职称计1分,小学高级(中教一级)以上职称计2分。 (4)评优、评先量化分:2009-2010学年来,获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及教育部门优秀称号、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次计2分,获市级优秀的计3分,获省级优秀的计4分。同一年度取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 (5)课题研究成果量化分:2009-2010学年以来,个人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不计分)获县级一等奖每次计2.5分,二等奖每次计2分;获市级一等奖每次计3.5分,二等奖每次计3分,三等奖每次计2.5分;获省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5分,三等奖计4分。同一课题获多级奖励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 两人以上合作课题成果按上述计分标准,根据课题合作人数,按等额均分计算量化分。 (6)各类竞赛(基本功竞赛、优秀课例)获奖量化分:2009-2010学年来,各类竞赛获县级一等奖每次计1分,二等奖每次计0.5分;获市级一等奖每次计2分,二等奖每次计1.5分,三等奖每次计1分;获省级以上奖每次计3分。同一课例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项计分。 (7)教学论文获奖量化分:2009-2010学年来,在教育、教学或电教论文评选中,获县级一等奖每次计0.5分;市一等奖每次计1分,二等奖计0.8分;省级以上奖每次计2分。同一论文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项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