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加快城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弥补我县城市管理人员缺口,经中共玉屏县委常委会[2012]11号会议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其中:男10名、女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所需经费来源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玉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其中:1、男性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2、女性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2年8月20日及以前出身)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0日及以后出身);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城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敬业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学历,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审查的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5、2012年7月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012年8月25日。 3、报名地点:玉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城管队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6--3230509、3221613 4、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以上证件请复印一份交报名处。 四、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及公民道德规范,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依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考生信息复审及政审考察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核实,如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与所报信息或资料不相符合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察是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解,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及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招聘人员,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 1、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办理,并报玉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2、工资待遇: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工资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统一购买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自理。 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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