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双江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师公告 | ||||||||||||||||||||||||||||||||||||||||||||||||||||||||||||||||||||||||||||||||||||||||||||||||||||||||||||||||||||||||||||||||||||
内容 | 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师 15 名。 (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市选调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选调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选调教师非全日制本科,工作年限需3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4.选调教师所任科目(文化科)参加所在县检测成绩至少有一次居全县前三名。 5.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年龄在4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 8月10日- 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选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所在学校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选调的,如选调到新单位后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无中职及以上岗位的,只能按该所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用。 (4)报考选调教师须承诺在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至少服务5年。 选调教师根据所报专业岗位,由本人按要求填写《2012年双江自治县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选调教师只能选调一个专业岗位。 (四)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根据选调教师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调方案》和《报名表》,对选调教师是否符合报考专业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有选调教师不符合相关条款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责任自负。 四、考试时间及办法 考试时间:2012年8月21 日- 8月24日 考试办法: (一)考试按各专业学科报名情况进行分组;每个学科岗位达1:3比例报名方可开考。 (二)选调评委分别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应该回避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试卷。 2.讲课。 选调教师在1小时内现场独立编写一份教学设计,按顺序上一节课。 选调教师于 8月20日下午统一在职教中心进行抽签,并当场提交个人手写总结一式7份,教学设计在上完一节课后提交考评组组长。 评分实行100分制,试卷20分,工作总结材料20分,讲课60分。考评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对选调教师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五、聘用办法 根据选调教师的得分顺序择优聘用,张贴成绩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专业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若得分相同,优先录用全日制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若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在职进修取得本科学历的,则优先录用班主任工作实绩和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选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7627808(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83-7625251(双江自治县人社局办公室) 0883-7621121(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双江自治县公开选调在职在岗教师学科专业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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