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技术岗位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技术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A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7月30日。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选聘。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方式:选聘人员持《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技术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在龙岗政府在线网<A href="http://www.longgang.gov.Cn">http://www.longgang.gov.Cn</A>下载);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32室,联系电话:28948922)。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职位表》要求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组织有关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拟聘人数3倍研究确定岗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A href="http://www.longgang.gov.cn">http://www.longgang.gov.cn</A>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直接问答的形式,面试工作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政府在线网站<A href="http://www.longgang.gov.cn">http://www.longgang.gov.cn</A>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体检由区经济促进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考核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雇用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经济促进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四、选聘的申诉与处罚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选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选聘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招考咨询电话: 2894892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2012年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聘普通雇员职位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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