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携带证明材料 |
资格审核地点 |
资格审核时间 |
联系人 |
电话 |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计算机等级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
丹阳市民政局 |
8月16-24日 |
耿 华 |
86926862 |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
(云阳路290号) |
上午9:00-11:00 |
严小平 |
86921566 |
3、特困职工家庭:指经总工会发放的有效《特困职工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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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7:00 |
杨永久 |
86926678 |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指经社区(村)公示,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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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下午至16:00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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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指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提供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填写的《失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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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提供由所在镇(区)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证明,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审核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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