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云港市赣榆县2012年12345平台管理员招聘考试安排 |
内容 | 一、考试时间、地点 1、2012年8月18日上午8:30-9:30在赣榆中等专业学校东二楼(青口镇宁海路72号)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 考生凭报名表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意见)、身份证参加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考生须提前10分钟到场。 测试时间10分钟,当场出成绩,6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2、2012年8月18日上午10:00-11:40在赣榆中专校进行笔试。 考生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成绩领取笔试通知书,并凭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100分钟,阅卷结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及时查看笔试成绩,确认是否面试。 3、2012年8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在12345便民服务指挥中心进行面试(青口镇黄海东路创联大厦17楼)。 考生凭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候考。 二、考场规则 1、应考人员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前方。如考生坐错考场和座位责任自负。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即按违纪论处。 3、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码和试卷代码等,如有填(涂)错,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做任何标志,否则按违纪处理。 4、开考铃声响后方可答题,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5、应考人员答题,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只限答题卡)和黑色墨水笔,严禁使用涂改带(液),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正确。用其它颜色的笔书写(填涂)的答卷(答题纸、卡)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答案无效。 6、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7、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8、应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9、考试结束前5分钟内,应考人员不得交卷退场。 10、考试结束铃声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卡)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题纸(卡)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1、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考试机构或者招录单位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7)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招录单位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招录单位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1)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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