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现将已政审完毕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8月16日—8月22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602160 电 话:4982242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201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