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淮安市洪泽县招聘政府高级雇员公告 |
内容 |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城市建设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特殊需要,根据《洪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泽县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洪政发[2008]140号)文件精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高级雇员。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至198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5年以上房屋及土地评估工作经验。 (五)具备下列资格证书: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2)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8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洪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东风桥东人才市场三楼)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被考察者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实践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以及其工作期间的突出实绩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结合考核内容,对被考察者进行量化评分,取评分最高者作为公示人选。 (三)公示结束后,经县政府审批,办理雇用手续。 四、使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纳入我县高级政府雇员队伍,由雇用单位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洪泽县政府雇员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年薪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五、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7208728,0517-87229091,0517-87222175。 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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