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徐州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学前教育专业。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限新沂籍(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籍)。 (五)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标准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七)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 8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网站上下载)。 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笔试考试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18:30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新课程基础知识(占50%)和编写教案(占5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6: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者缴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分两部分: (1)说课: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占40分。 (2)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表演形式,包含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四部分(考生所需伴奏带、乐器和其它器材等自备),占60分。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新沂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编制。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初审、复审、考核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体检名单、考察名单和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xinyi.hrss.gov.cn/ 中 国 新 沂 人 才 网 网 址: http://www.htjob.net/ 七、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徐州新沂市2012年公开招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教师职位表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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