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3、特困职工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发放的有效《镇江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需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发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确认联系卡》或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认定证明; 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证日期为依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需提供村、镇两级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