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 |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困职工家庭:指经总工会发放的有效《徐州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发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确认联系卡》或县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认定证明;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证日期为依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
云龙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铜山路1号综合楼) |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
人保:张 莉 |
83169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