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泉州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入围考生参加资格复核通知 |
内容 |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2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精神,2012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上线入围参加资格复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核人选的确定 ⑴报考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南安市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 岗位面试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上午,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上午,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⑵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核人数按1:1进行。 2、复核时间 ⑴报考南安市广播电视事业局职位的考生:2012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⑵报考其它职位的考生:2012年8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考生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已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决定权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未能在资格复核阶段提供的已就业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⑵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⑶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以上材料均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复核地点:南安市公务员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柳新1号南安市政府办公大楼6楼)。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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