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廉江市第三幼儿园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
内容 | 廉江市第三幼儿园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水平,适应幼儿园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2名,其中:音乐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二)具有中专(中师、幼师)以上学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或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9日至31日(共3天) 2、报名地点: 廉江市教育局人事股(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 3、报名手续: 须本人填写报名表一份(代填无效),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相片两张。交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两个岗位只能选报1个。 4、资格审查: 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能报名。 (二)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主要是演唱和弹钢琴;报考舞蹈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主要是跳舞和弹钢琴。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到1:3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录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各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对象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执行现行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及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廉江市人事网、廉江市教育网进行公布、公示。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放弃录取资格的,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核准后可在未被确定为拟录人员中分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取聘用为市三幼公办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了解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廉江市人事网、廉江市教育网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教育局。 (五)公开咨询电话:0759-6684339(市教育局),0759-6623163(市人社局);投诉电话:0759-6688505。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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