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通知 |
内容 | 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因一招聘岗位考生个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原因,现根据《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线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详见《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并就第二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8月24日(9:00- 15:00) 递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71号江宁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十楼1002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认证网(学信网)上查询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习形式证明 (1)专科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或派遣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 注:1、2011届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请到学校就业处或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2、2012届毕业生未办理报到证且档案在学校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明 2011届及以前毕业的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已参加2012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须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届及以前毕业的其他卫生技术岗位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执业资格专业相符。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提供的证书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线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作终审,终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卫生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25-52182146 监督电话:025-52135594 025-87187233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 2、2012年南京市江宁区面试资格递补复审地点公交线路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2012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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